感谢一位朋友询问我为何没更新blog,以下献给你和其他的读者们

看到Bebop写了一篇关于兔子的文章,很感人,大家不妨看看。

说道宠物这方面我可是着实没有任何经验而谈,因为家里不让养、学校不能样,就这么简单,就这么无情。

我小的时候非常喜欢去动物园,一到动物园我就满世界的乱跑,然后走到熊猫馆,就盯着熊猫一直看,他走动两步,我也跟着他走,他要是不动,我也能看着他直到家人拉我走的时候,当时我就想,熊猫实在是太可爱了,要是养一只熊猫多好啊,毛茸茸的摸起来舒服,看起来也好玩,冬天还可以当被子盖。

这个伟大的梦想,直到我了解到了国家保护动物法之后彻底破灭。

不能养熊猫了,那有什么可爱的小东西呢?

我看到其他的小朋友养狗,但是对于狗这个物种我实在是怕的不得了,究其原因,可能是小的时候看到电影里面英勇的狼狗战士们犹如刘翔一般扑向了狡猾的犯罪分子,无论多么凶残狡诈的犯罪分子,在狼狗同学的面前显得是如此的无力,虽然我不是犯罪分子,也没有不行长出一张阶级斗争的脸,但是狼狗同学在银幕上划出的那幽雅弧线实在是令我难以忘怀。虽然我之后见过各种的大狗、小狗,而且对哈士奇犬(也就是北极拉雪橇的雪橇犬)产生了独特的好感。但是,对于狗类的恐惧还是让我每次见到他们都不得不绕道而行。

另外一种常见的宠物就是小兔子了,Bebop写的正是兔子,如他所说,这些肉球在多年的宠物化过程中已经失去了任何抵抗的力量,任由自己越来越像一个毛球。最早接触兔子的时候是“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之类的儿歌,后来见到真正的兔子才发现,第一、兔子不是白的,兔子基本上不会注意自己的形象(兔八哥除外),所以我见到的小兔子都是白中透灰,一下子就表现了城市污染的严重,这是对大自然的控诉啊;第二、兔子的眼睛也不怎么红,我估计统计出来兔子眼睛红的都是看的照片,而且是没照好的照片,闪光灯+黑暗处的眼睛+一条直线一个都不能少才能照出红眼来,所以他们都没有很好的照。关于小时兔子的记忆已经模糊了,最近的记忆是好友十年家的那只兔子,我还是很友善的,对那只兔子,我表现出了身为一个自称人道主义非常出色的国家的人民应该做的事情,向他提供了食物——胡萝卜,而他(or她)在把这根萝卜从头嗅到跟之后,毫不犹豫地。。。。。。朝远离我的方向奔跑而去。这让我感到无比的郁闷,虽然我没有一只异性兔子诱人 (诱兔?),但是我也没有情敌那么讨厌啊。这只兔子就这样一蹿一蹿的蹿出了我的世界,后来听说这只兔子趁我朋友家门打开的时候又一蹿一蹿的蹿出了家门,我想他大概是私奔了,而私奔的念头,估计是在我微笑着向他投掷萝卜和萝卜秧时就产生了。

那到底什么样的动物适合做我的宠物呢?我一想就想到了猫这种动物。首先这个命题是建立在一个错误的观点上的,即熊猫是猫的一种。我疑惑的是我一开始就知道鲸鱼不是鱼,但是在熊猫这个历史遗留问题上却出现了令人遗憾的错误。最早接触猫还是动画片,Tom & Jerry (是那个小猫那几集,不是现在市面上多见的面条猫),我当时想猫这个动物真智能,居然跟人一样也是直立行走。当我看到真的猫之后我更坚信了这一点,因为他知道“能趴着就不站着”这一伟大的懒汉思想,这跟北京卧佛寺里的卧佛一样。逐渐了解猫的习性后,我就更喜欢猫了,究其原因估计用一个“志同道合”形容再合适不过了,昼伏夜出、好吃懒做、愤世嫉俗。。。。。。这些“优点”在我跟猫之后相互影响。逐渐造就了身为20世纪时高呼的所谓“21世纪接班人”,不过班是没接上,跟猫到时结下缘份了。我小的时候,我表哥家养了一只白猫,我时不时就去跟这白猫玩。这只猫给我的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两点,一是专门有一块木板用来给他磨爪子,他只要踩到那块木板便向巴布罗夫的狗一样拼命的狂抓;二是他喜欢趴在电视机上,当时的我无法理解他的这个行为,直到我初中学习了焦耳定律才明白了他的先知先觉。多少年之后我后知后觉,他在最后一次抓板之后不知不觉的离开了美好的世界和电视机。

过了几年,我开始上网,我上的第一个bbs叫做猫扑的大杂烩,当时这是个小的游戏论坛,大家的气氛很好,很好玩的是之间都以猫友相称,而标准的国骂也演化为了“喵的”。

我们这帮大猫小猫就一起谈天说地,梦想理想幻想狂想妄想,一切可以瞎想的和一切不能瞎想的我们都想了。

在后来,猫老了。

大杂烩被一个叫做陈一舟的老胖子买了下来,恶俗化,我们一帮残兵老猫躲到了新地方,重复着往昔的梦想。

有时我们翻翻以前的帖子,会觉得当时说的都好傻,甚至惊呼“我居然说过这个”,但是没有人会因为过去的幼稚而被别人笑话,大家都是从幼稚走向成熟,一点点地,我们长大了。不能光屁股跑了,不能见女孩子还随随便便了。我们成年了。

我们肉体成年了,但是很庆幸的时,我们心理最角落处,是一块属于孩子的地方。

在那里,熊猫跟我们快乐住在一起,哈士奇跟小灰兔幸福的奔跑着,猫们。。。自得其乐的趴着。

以上,写于实习工作时看到这幅图片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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