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一直喜欢女孩子穿长裙——因为我觉得女孩这样穿漂亮、有味道,and不会走光让别人看到(众乐乐不如独乐乐?:)但今天那倒霉的雨,倒让我体会了一把女孩的麻烦。

平时下雨都是淋着回来,就耍那酷劲儿。可是今天穿的很少加上有人(男)主动借我雨衣,我就”庸俗”一把——过过瘾。But,塞翁失马的道理怎么都那么灵,在我穿雨衣时就灵验了。

雨衣呢,有简单的上身,有为骑车而出现的雨披,有痞子蔡的爱情道具《雨衣》,也有solid snake的隐形迷彩加雨衣的酷样,可是——老天永远不会让你像电影里的黑帮教父一样潇洒,so我发现我得到的是一件下摆超长,厚度超薄,穿上类似《镰鼬之夜2》中的透明人的”小”雨衣。

如果看着不中看是可以原谅的,那穿着不爽则是强烈逆天的行为了。这玩意穿上和女生的长裙没有任何区别——除了上身,下摆紧的动不了,迈出一步,似乎需要的是一越千里的气度与夸父追日的执著,and有这些之后,还要有脚下绊蒜的心理准备。

我没夸父那么偏执,so我被绊了——原来,女孩穿裙子那么费劲,似乎可以解释满大街牛仔裤的女生,和旁边逛街累得不行的男友。then我在骑车时也能感受到”走光”的感觉。

女生到了一定的年龄对走光就有了防备,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想看也不是没有机会。但是,看到坐在前面的女生坐下时,习惯成自然的由上至下捋一下臀部和大腿后,不仅照实性感,也能感到女人特有的美丽。

当然,我不用考虑这种”走光”,因为走在马路上发现自己拉链没拉是经常发生的funny thing。关键是骑车时由于两腿不停上下摆动,而将那该死的雨衣下摆撩起,为了不让自己的裤子被淋湿(我觉得这句话有语病,不过我改不过来了),我不得不学玛丽莲梦露一般,将那该死的”裙摆”按下。但北风那个吹,and雨点那个飘,雨点那个飘啊!我*****(想不出来,读者自己凑字)

——当然,最后结果只有一个,我,还是被淋湿了。

结论:

一、别买劣质雨衣

二、女生穿裙子还是好看,当然,小小的代价

三、我是男的真好

四、今天我估计又是那倒霉的人工降雨~~~~~~~~~~~

p.s:这篇文章居然写了一个小时,中途喝茶、看报纸、看gamespot、上qq,哦,我发现我是适合用键盘写作的,因为这样不会因为提笔忘字而去问别人。哦!我的天啊!